以人为本 辩证有法
处处有辩证法。辩证法给我们提供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游刃有余的工作方法。
何谓辩证?说得通俗些,就是教人客观地、发展地、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中国文化源流中,《易经》的阐述可以说是相当辩证的——世间万物万事万理,均体现着“简易、变易、不易”之义。
辩证法要求我们以本体为本。何为本体?本体就是客观的那人、那事、那现象。如果我们做工作,特别是搞行政,都是以“我”为本,以“我之意”为本,以“本本教条”为本,那么,不管热情多高,出发点多美好,最后的结果也只会是空中画瓢不着边际或隔靴搔痒不及要害。因此,公务与行政都需要我们推开门,走出去,到现场,摸实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直面本体,找到本相,揭示本质。抓住了本质,也就抓住了症结与要害,抓住了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有的放矢,有条不紊,对症下药。
辩证法要求我们以本体的发展为本。事物都是变化的,变化既是个“标量”,也是个“矢量”。在不同的背景和体系中,对“变化”的认识,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判断。如何客观地评价一个人,特别是在开放性的现代社会,如何来定义人才、选拔人才、使用人才,这都要求我们心中有一个基本价值评判——以本体的发展为本,心中有一杆秤——以动态的权衡为秤。一般来说,我们要全面(整体)、前面(发展)、潜面(深入)地看人,但有时也要实时、实地、实情地看人。文韬武略,无疑是标准人才;鸡鸣狗盗,在特定背景下,也属特殊人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多角度、多层次、多功能地发现人才,从而学人之异,用人之长。
不能把人看死,也不能把事看僵。辩证法在活生生的生活中,就是在教会我们“前看后看左看右看”。须知,转向看容易把人看活,换位思考容易把事情处理灵活。
辩证法还要求我们以本体发展的和谐为本。和谐不是和稀泥,也不是胡乱奏和声。和谐要的是恰到好处,恰如其分,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礼记》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只有和谐了,发展才是健康、可持续的。
儒家倡导的“中庸之道”,今人重新谋求的“和谐发展”,似乎还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在非此即彼的对立间,肯定存在着一个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中和点”,肯定蕴藏着一方兼容并蓄左襟右带的“缓冲区”。数列中的“0”、国际社会中的“中立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也许都有这样一种特殊的性质,因而具有某种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这是“第三只眼”看世界,是跳出对立看统一,因而往往具有超越性和创造性,难能可贵,不可忽视。
学点辩证法,讲点辩证法,用点辩证法,无论对生活还是工作,都是必要的。风让水活动起来,水让鱼活泼起来,辩证法则让我们的思维方法活跃起来。置身纷扰,淡定自若;面对选择,游刃有余。辩证有法,说白了,就是打“一分为二”的牌,谋“左右逢源”的果。
来源于----《吴江日报》社科▪时评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