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秘〔2011〕134号文件批复,同意组建成立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
文件同意在安徽中医学院基础上组建成立安徽中医药科学院,隶属省教育厅管理,接受省科技厅、省卫生厅业务指导,要求要着力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
文件还强调要求我校、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要加快与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等现有资源的整合,完善基础条件,健全运行机制,加强科学研究,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为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和中药产业发展做出贡献。(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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