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省纪委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学校制定出台了《安徽中医药大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安徽中医药大学落实“两个责任”保障措施清单》。
“两个责任”清单旨在推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具体化、制度化,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清单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两个责任”清单明确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条款84项,其中包括:党委领导班子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纠正损害师生利益行为、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责、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等6个方面35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校长、领导班子成员15项领导责任,纪委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肃信访举报办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6个方面25项监督责任,以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9项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保障措施清单,制定了工作报告制度、记实制度、廉政承诺等15项措施,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有力保障。
“两个责任”清单和保障措施清单的制定,进一步细化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及二级单位责任的具体内容,要求更加明确,体系更加完善,是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的制度设计和关键抓手,必将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纪委监察处/供稿 叶兰兰/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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