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安排,2015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学校纪委会同科技处、审计处、财务处、国资处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专项督查。
对照《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督查组抽查了2014年结题的1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学校党委听取了专项督查的情况汇报,并研究审议了整改意见。
4月21日,学校组织召开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专项督查情况通报会议,各学院、附属医院、研究所以及科研实验中心、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国资处、科技处等单位(部门)负责人,科研工作秘书等参加会议。副校长李泽庚主持会议,纪委书记曹玉通报了督查情况。
会后,校纪委、科技处联合印发了《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通报》指出,2014年,学校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总体运行良好,研究工作进度达到《任务书》要求,但在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着实验耗材报销不够规范、会议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全、校级项目经费结余过多等问题。
《通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科研经费使用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一要约谈相关项目负责人。由科技处会同纪委监察处约谈相关人员,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分别纠正、逐条整改。二要收回校级项目结余经费。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对过期未使用的经费统一收回,纳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三要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对现有科研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完善细则,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四要建立问责机制。进一步明确科研经费管理各部门及人员职责。对违纪违规问题将追究相关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责任。五要修订《经费使用本》。六要探索实验材料集中供应办法。七要扩大校内实验室开放。八要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科研政策层面的专题培训,广泛宣传,详细解读,促进全校科研人员对科研政策制度的准确理解和严格把握。
通报强调,本次督查是对学校科研工作的一次有益促进,尤其是发现的一些问题,对加强科研管理、规范科研行为至关重要、非常及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结合自身情况,逐条对照排查,认真防范风险,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全校科研人员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端正科学研究思想,规范科研行为,做诚实、严谨、自律、干净的科研人。(纪委监察处/文 叶兰兰/编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