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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向我校派驻监察专员

来源: 日期:2021-03-16作者:纪检监察网 点击:

根据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近日,省纪委监委向我校派驻监察专员,任命石金明同志为省监察委员会驻安徽中医药大学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根据省监委授权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依法履行监察、调查、问责等职责,行使谈话、询问、调取、职务违法调查、监察建议等权限。派驻改革后,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察对象为:学校(含直属单位)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和临时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管理事务的人员,实现了监督全覆盖。

根据省纪委监委改革精神和要求,学校党委研究制定了《安徽中医药大学监察专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监察对象、履职权限、工作机制等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安排。

监察专员派驻,是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重要部署。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要认真学习贯彻《方案》,深刻认识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增强纪法观念,养成在监督下行使权力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张宛苗/文,田磊/审核,尤志成/编发)